针对您提到的“试用期三个合同签了每月20号发工资,但到20号没给发工资”的情况,这确实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因为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应对步骤和建议:
一、了解原因与初步沟通
主动沟通:首先,我建议您尽快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工资未按时发放的具体原因。有时候,这可能是由于银行系统故障、财务流程延误或临时性的资金调配问题等导致的。
记录沟通情况:在沟通过程中,请务必记录好沟通的时间、对象、内容以及对方的回复,以备后续需要。
二、发送书面催款函
准备催款函:如果沟通后公司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明确支付时间,您可以准备一份书面催款函。催款函中应明确指出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应发工资的具体数额、应发时间以及您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期限(如3-5个工作日)。
保留证据:发送催款函时,请通过邮件、短信或挂号信等可追溯的方式发送,并保留好发送记录和回执,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准备投诉材料:如果公司仍未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投诉时,请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工资数额及应发时间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提交投诉:将投诉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后,他们会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四、申请劳动仲裁
准备仲裁材料: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后公司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拖欠的相关证据。
参与仲裁过程:在仲裁过程中,请积极配合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陈述。
五、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
考虑解除合同:如果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且拒不改正,您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已在前文中详细说明。
总结与建议:
面对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应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效,则应依次采取发送催款函、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同时,我也建议您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意见,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