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贺飞达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合同纠纷

在口头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受伤,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但在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时,定作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在口头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这种独立性是承揽关系的核心特征。因此,承揽人在工作中受伤,通常由其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定作人无需对承揽人的损失负责。这一原则体现了承揽关系的自主性和风险自担的特点。例如,若甲口头约定由乙为其制作家具,乙在操作电锯时不慎受伤,通常情况下甲作为定作人无需承担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尽管承揽人原则上应自行承担风险,但若承揽人的损害是因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存在过失而造成的,定作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 定作过失:

    • 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完成超出其能力范围且高度危险的工作任务,导致承揽人受伤,定作人需因其不合理的定作要求承担过失责任。例如,定作人要求承揽人进行无资质的高空作业,导致承揽人坠落受伤。
  2. 指示过失:

    • 定作人错误地指示承揽人操作,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应对其指示不当负责。例如,在装修过程中,定作人明知某种材料易燃,却指示承揽人在有明火的情况下使用该材料,引发火灾导致承揽人受伤。
  3. 选任过失:

    • 定作人明知承揽人缺乏相应资质、技能或经验,仍选任其完成工作,导致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因选任不当而承担责任。例如,定作人将电梯安装工程交给无资质的个人承揽,承揽人在安装过程中受伤。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为处理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受伤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四、实践建议

  1. 证据收集:

    • 承揽人在受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所有就医记录,同时积极收集现场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伤害的发生及原因。这些证据在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请求中至关重要。
  2. 协商与诉讼:

    • 在明确责任后,双方可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承揽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定作人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承揽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定作人的过错以及自身损失的大小。
  3. 预防措施:

    • 为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定作人在选择承揽人时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确保承揽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同时,定作人应提供明确、合理的指示,并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条件。承揽人则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综上所述,口头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受伤的责任承担问题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承揽人应自行承担大部分风险,但在定作人存在过失时,也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