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类食品虚假宣传属于文旅部门吗-董文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侵权纠纷

保健类食品虚假宣传并不属于文旅部门的管辖范围,而是主要归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部门职责划分:

    • 文旅部门,即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包括文化活动的审批、旅游市场的规范等。其职责并不涵盖食品安全的监管,特别是保健类食品的虚假宣传问题。
    • 市场监管部门,则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包括商品质量的监管、广告宣传的合法性审查等。保健类食品的虚假宣传,直接涉及到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广告宣传的合法性,因此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
  2. 法律法规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保健类食品的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据该法进行查处。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保健类食品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这一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同样有权进行干预。
  3. 实际案例与操作: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消费者发现保健类食品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通常会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投诉或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如罚款、责令改正等。
    • 相比之下,文旅部门在接到此类投诉或举报时,通常会将其转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因为这不属于其职责范围。

建议:

  • 如果您遇到了保健类食品虚假宣传的问题,建议直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投诉或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和信息,如宣传资料、购买凭证等,以便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更准确地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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