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仲裁期间发送被迫离职通知函后对方不给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仲裁请求中增加诉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几种方式来维权。以下是详细说明: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操作方式:你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如被迫离职通知函、仲裁申请书等,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受理投诉后,会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种方式相对较为快捷,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 在仲裁请求中增加诉求
- 法律依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你可以在正在进行的仲裁案件中,增加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仲裁请求。
- 操作方式:你需要准备详细的仲裁申请书,明确阐述你的仲裁请求,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说明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要提交相关证据来支持你的请求,如被迫离职通知函、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出具证明的记录等。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支持你的请求,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裁决结果为你出具证明。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适用情况:如果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操作方式:首先,要确保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即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然后,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附上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查封财产等,迫使用人单位履行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