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吗-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

  1. 政府采购项目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但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收取。
  2.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通常不直接收取质保金,但可以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
  3. 对于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依据特定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详细分析:

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情况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关于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根据这些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但为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保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对于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5%。

政策背景与目的:

  • 政府取消或限制收取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资金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则是为了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特别是确保工期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相符,从而保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及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保证金收取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通常不直接收取质保金(品质保证金),因为质保金并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保证金类型,且可能增加企业的资金负担。然而,采购人可以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

具体操作与实践:

  • 采购方应通过详细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要求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保障自身权益,而非直接收取质保金。
  • 对于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和方式进行,并鼓励采用非现金形式如保函等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保证金收取

对于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其预留比例和方式需遵循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并不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的常规做法,而是特定于建设工程项目。
  •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时,应遵循相关规定的比例限制和操作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四、法律责任与后续行动建议

  • 供应商违约:如果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质量保证金。
  • 采购人违法: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在保证金的收取、退还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通过质疑、投诉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后续行动建议:对于采购人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退还规范有序;对于供应商而言,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在必要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与启示: 政府采购项目在保证金收取方面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既要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降低企业资金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的健康发展。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