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干够3个月辞职,公司是否给体检”的问题,结论需分情况讨论:
若体检属于公司常规福利或入职/离职流程的一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若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离职时需进行体检”(例如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体检属于公司常规福利(如年度体检),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干满3个月,公司均应安排体检。
法律依据:
若体检非公司义务或未约定
若公司无相关制度或合同约定,且劳动者未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则公司无法律义务为离职员工安排体检。但若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怀疑自身健康受损(如长期加班导致身体不适),可与公司协商要求体检,或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特殊情形:职业病危害岗位
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如化工、粉尘、噪音环境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公司必须安排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无论劳动者是否干满3个月或主动辞职。若公司拒绝,劳动者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等证据)。
建议行动步骤:
温馨提示:健康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若因工作导致身体不适,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作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