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赡养老人60以下是否可以退税”的问题,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是享受该扣除政策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被赡养的老人未满60岁,那么是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的。
接下来,关于退税的问题,它通常与多缴的税款有关。如果您之前因为某些原因多缴了税款,比如因为未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而多缴了税,那么这部分多缴的税款是可以进行退税处理的。具体来说,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退税。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退税的前提是您确实多缴了税款,并且这部分多缴的税款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关。如果被赡养的老人未满60岁,您本身就不符合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那么也就不存在因为未填报该扣除而多缴税款的情况,因此也就无法进行相关的退税操作。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60岁以下是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因此也无法因此进行退税。如果您有其他关于个人所得税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