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跨省工龄合并10年以上能否享受10天年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是根据职工累计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具体为:
关于您提到的“跨省工龄合并”的问题,工龄的计算通常是累计的,不受地域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您在哪个省份工作,只要这些工作经历是连续的或者可以合并计算的,那么您的工龄就是这些工作经历的总和。因此,如果您的跨省工龄合并后达到或超过10年,那么您就有权享受10天的年休假。
另外,关于年休假能否跨年休的问题,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一般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不过,这需要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
最后,关于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跨省工龄合并后达到或超过10年,且没有请病假超过规定时长(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那么您就有权享受10天的年休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