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积休要怎么处理-朱孟喜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辞职后积休要怎么处理”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的是离职时未休完的年休假如何处理的情况。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休假天数,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需要注意的是,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具体的折算办法是这样的:首先,计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然后除以365天,得到的结果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已经安排的年休假天数,就是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位职工在一年中工作了200天,他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是10天,而当年度已经安排了5天的年休假,那么他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就是(200/365)*10-5,结果约为0.55天,由于不足1整天,所以这部分是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但如果折算结果是1天或更多,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经安排了职工年休假,且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那么多出的部分是不再扣回的。

所以,当您辞职时,如果还有未休完的年休假,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