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要全额交社保吗-孙芹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劳动纠纷

是的,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将缴费责任转嫁给员工。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全额承担社保费用中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员工仅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如养老保险个人8%、医疗保险个人2%等),且这部分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

  2. 常见违规情形及风险

    • 要求员工全额承担社保费用: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以“补贴”形式让员工自行缴纳全部社保,或通过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规避责任。此类行为均无效,员工仍有权要求单位补缴,且单位可能面临劳动监察处罚(如《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的滞纳金、罚款)。
    • 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即使员工实际工资高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单位仍需按员工实际工资申报缴费基数。若单位故意低报,员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差额及利息。
  3. 员工维权途径

    • 协商补缴:直接与单位沟通,要求按实际工资补缴社保。
    • 投诉举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常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 仲裁/诉讼:若单位拒不改正,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及可能的经济补偿(如因未缴社保导致离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社保缴纳不仅关乎员工当前权益(如医疗报销、工伤赔偿),还影响未来养老金、失业金等长期利益。若发现单位违规,建议及时维权,避免证据灭失或时效问题。如有具体案例或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