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工作不到十五年已到退休年龄,公司该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核心结论如下:
- 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公司需在员工退休当月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包括:
- 向社保部门提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档案、社保缴费记录等);
- 协助员工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停止缴纳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退休后由养老金和医保统筹支付)。
注意:若员工未缴满15年社保(如养老保险),公司无需补缴,但需告知员工可按《社会保险法》第16条选择:
- 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低);
-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仅限特定情形)。
- 经济补偿与福利处理
- 经济补偿:因退休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未将退休列为补偿情形)。
- 未休年假处理:若员工退休前存在未休年假,公司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 企业年金/补充保险:若公司设有企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需按计划约定向员工支付相关待遇。
- 特殊情形处理
- 延迟退休:若员工因工作需要延迟退休(如高级专家),需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报社保部门备案,期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 内退或提前退休:若公司内部有内退政策或员工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如特殊工种、病退),需按公司制度或地方规定办理,并明确内退期间的生活费、社保缴纳等责任。
建议:公司应提前与员工沟通退休事宜,明确手续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