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每月扣除保险费的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
若扣除的是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且扣除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则合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其中,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若扣除的是商业保险费用(如补充医疗险、意外险等),则需员工书面同意,否则可能违法
商业保险不属于法定强制缴纳范围,单位若要求员工承担费用,必须满足:
若单位以“保险费”名义扣除其他费用(如押金、罚款等),则绝对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员工财物(如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若单位以“保险费”为名扣除此类费用,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要求单位返还。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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