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录什么情形可申请回避呢-李再庆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合同纠纷

在涉及做笔录或参与诉讼活动的情境中,申请回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法定的回避情形,当这些情形出现时,您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一、回避的对象

首先,需要明确哪些人员可能成为回避的对象。这主要包括审判人员(如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以及勘验人员。

二、法定的回避情形

  1.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 如果相关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那么他们应当回避。
    • 如果他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比如可能因案件结果而获得某种利益或遭受损失,也应当回避。
  2. 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 如果相关人员与本案当事人存在其他关系,且这种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那么他们也应当回避。例如,他们可能是当事人的朋友、同事或业务伙伴等。
  3. 存在不正当行为:

    • 如果相关人员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应当回避。
    • 如果他们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也应当回避。
    • 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同样应当回避。
    •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也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
  4.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形:

    • 这包括任何其他不正当行为或关系,只要它们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相关人员都应当回避。

三、申请回避的方式和时间

  • 申请方式:您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 申请时间:一般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是在审理开始后才发现回避事由,或者回避事由是在审理开始后发生的,您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四、回避的决定权

  • 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来说,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五、实例说明

以您提到的做笔录情境为例,如果做笔录的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存在上述不正当行为,您都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综上所述,申请回避是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重要制度。当您认为相关人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时,不要犹豫,及时行使您的权利,申请他们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