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种情况下二审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二审合议庭成员之一是某一审合议庭成员的叔父,这明显属于“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叔父与侄子(或侄女)之间存在较为密切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有可能影响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公正判断。
法律建议
及时提出回避申请:如果您作为上诉人发现了这一情况,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关注法院决定:在提出回避申请后,您需要关注法院的决定。如果法院认为申请有理,会决定该审判人员回避;如果法院认为申请无理,会驳回您的申请。如果您对法院的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您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如果发现审判人员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形,也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
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二审合议庭成员未回避而继续参与案件审理,且该成员的行为确实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那么您作为上诉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事实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为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再审申请有理,会裁定再审,并可能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总结来说,二审合议庭成员之一是某一审合议庭成员的叔父,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您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并关注法院的决定,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