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21 75的依据-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计算中采用21.75天作为月计薪天数的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旨在确保加班费的计算既公平又合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阐述:

一、21.75天的由来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年365天中扣除104天休息日后,剩余261天为年工作日。将年工作日平均到每个月,即261÷12个月=21.75天/月,这就是21.75这个数字的来源。这一数字代表了劳动者在一年内平均每月应工作的计薪天数,是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基础。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需根据具体的加班情形,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确定的标准进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工作日加班:

    • 标准: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 \div 21.75天 \div 8小时 \times 加班小时数 \times 150\%\)。
  2.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

    • 标准: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 \div 21.75天 \times 加班天数 \times 200\%\)(若按小时计算,则需再除以8小时得出小时工资,再乘以加班小时数)。
  3. 法定休假日加班:

    • 标准: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 计算公式:\(加班工资 = 月工资基数 \div 21.75天 \times 加班天数 \times 300\%\)(若按小时计算,方法同上)。

三、采用21.75天作为计算基数的合理性

  1. 公平性:21.75天考虑了全年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等因素,避免了因月份天数不同而导致的工资计算不合理差异,确保了加班费的计算更加公平。

  2. 合理性:使用21.75天作为计算基数,能够反映劳动者在一年内平均每月应工作的天数,使得加班费的计算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对劳动者劳动价值的尊重。

  3. 便于管理:以21.75天为标准计算工资和加班费,简化了薪酬管理和核算流程,提高了企业和员工的管理效率。

四、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有约定从约定:首先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有,则按不低于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 集体合同优先: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则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 协商确定: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无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 默认规定:若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这一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需参照当地法律法规)。

总结:计算加班费时除以21.75天是基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月计薪天数的明确规定。这一做法不仅确保了加班费的计算公平、合理,还便于企业和员工进行薪酬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一标准来计算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