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不可以仅因您腿部骨折、劳动合同快到期就直接结束劳动合同,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存续,以下分情况为您详细说明。
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 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不等。例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 对您情况的影响
您腿部骨折属于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合同。如果单位此时提出终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后的情况
-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如果医疗期满后,您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您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以及另行安排的工作。例如,单位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对您工作能力的评估报告等证据。
- 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果医疗期满后,您能够从事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单位应当继续与您履行劳动合同,不能随意终止。如果单位强行终止,同样属于违法解除,您有权按照上述违法解除的情况主张权利。
特殊保护情形
如果您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即使医疗期满,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当为您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保障您的就业权利。
建议您在医疗期内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诊断报告等文件,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单位的做法有疑问或者遇到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