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作时把别人碰伤怎么赔偿民法典有相应条例吗-刘敏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劳动纠纷

结论:临时工在工作时把别人碰伤,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若临时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可向其追偿;《民法典》中有相应条例对此进行规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赔偿责任主体

  1. 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临时工虽然与用人单位可能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长期劳动关系,但只要其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某商场雇佣临时工搬运货物,临时工在搬运过程中不小心撞伤了顾客,此时商场作为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控制权,并且从风险分散和社会公平的角度考虑,用人单位更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
  2. 临时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用人单位可追偿
    • 如果临时工在造成他人损害的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该临时工进行追偿。比如,临时工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仍然故意为之,或者由于严重疏忽大意而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受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赔偿后有权要求临时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为了促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

赔偿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时碰伤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就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例如,受伤者因治疗花费了医疗费,在治疗期间无法工作产生了误工费,这些费用都应当由责任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受伤者伤势严重导致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特殊情况

如果临时工并非受用人单位安排工作,而是自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导致他人受伤,那么此时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临时工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临时工在工作间隙,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私人活动,结果碰伤了他人,这种情况下就应由临时工自己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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