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三年没上班,单位是否还有绩效工资,这主要取决于未上班的原因以及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能一概而论是否合法。以下从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因单位原因未上班
单位安排待岗或放假:
-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如经营困难、业务调整等)安排员工待岗或放假,且双方未就工资待遇进行特别约定,那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也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
- 绩效工资方面:如果绩效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且待岗或放假期间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那么单位可能不支付绩效工资或支付较低的绩效工资,这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但具体需看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待岗:
- 如果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安排员工待岗,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支付待岗期间的工资,直至劳动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终止。
二、因劳动者原因未上班
劳动者请假或旷工:
-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如请假、旷工等)未上班,那么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单位有权不支付未上班期间的绩效工资。
- 规章制度合法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或未向劳动者公示/告知,那么可能无法作为不支付绩效工资的依据。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 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未上班,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医疗期待遇,包括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 绩效工资方面: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通常不包括绩效工资,或者绩效工资部分会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具体需看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地方性的规定。
三、其他特殊情况
-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就未上班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工资)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 地方性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关于工资支付、绩效工资等方面的特殊规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分析。
建议:
- 查阅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首先查阅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支付、绩效工资、待岗、请假等方面的规定。
- 与单位协商:如果认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或违法,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续行动:如果您有具体的未上班原因、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内容等信息,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