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人事档案不给现单位交可以吗”的问题,这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和作用。人事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它在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核定社保待遇、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多个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这些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依据。
接下来,我们来看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这些机构负责档案的接收、转递、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保管以及提供查(借)阅、出具证明、政审考察等服务。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这是为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如果您是流动人员,比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您的人事档案应该由相应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当您进入现单位工作时,如果现单位要求您提供人事档案,那么您应该将档案从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递至现单位或现单位指定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给现单位交人事档案可能会影响您的入职手续、职称评审、社保待遇核定等,因为这些都需要档案材料作为依据。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您现单位并不需要您的人事档案,或者您的人事档案已经由其他机构进行管理且现单位认可这种管理方式,那么您可能不需要将档案转递至现单位。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需要您与现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确认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您应该将人事档案交至现单位或现单位指定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确保您的入职手续和相关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具体操作流程或相关规定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他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