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先公示还是先签三方-季炎平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公司事务

在国企的招聘流程中,通常的顺序是先进行公示,之后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以下是对这一流程的详细解释:

一、公示环节

公示是国企招聘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通常发生在所有招聘程序(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及体检等)完成之后。公示的目的是将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有人对拟录用人员存在异议或反映问题,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实存在问题,可能会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以赣州市属国企2024年组团引才(东北站)为例,其公示时间明确为2025年1月8日至1月14日,期间接受公众监督,并提供了监督电话以便反馈问题。

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国企会按照程序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对于应届毕业生,通常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这是一种由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用于确认学生的就业意向和用人单位的录用意向。对于往届毕业生,则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继续以赣州市属国企的例子来说,公示无异议后,对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需于1月26日前与企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网签);对往届毕业生,则需于1月26日前到企业规定地点签订劳动合同。

三、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在公示期间存在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或者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国企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且缺额通常不再递补。

综上所述,国企的招聘流程中通常是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这一流程确保了招聘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保护了用人单位和应聘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