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与未结算工资的诉求文件可以合并撰写,核心要点是明确诉求、列明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以下是一份文件框架及说明:
文件标题
建议使用《离职结算及证明申请书》,既体现诉求又保持正式性。
文件正文结构
- 申请人信息
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原职位、入职及离职日期(需与劳动合同一致)。
- 诉求陈述
明确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结算未支付的工资(需列明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如“2023年X月工资共计XX元,尚未支付”)。
- 事实与理由
- 离职证明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 工资结算的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公司未履行的具体事实:列明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未结算工资的具体情况(如“截至X年X月X日,公司仍未提供离职证明且未支付X月工资”)。
- 证据清单
附上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交接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未结算的材料(复印件即可,原件自行保留)。
- 结尾部分
写明“恳请公司于X年X月X日前履行上述义务,否则将依法维权”,并签字、注明日期。
注意事项
- 语言简洁清晰:避免情绪化表述,聚焦事实与法律条款。
- 送达方式:建议通过EMS邮寄(留存邮寄凭证)或当面递交(要求公司签收),确保公司收到文件。
- 后续行动:若公司仍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2年内)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
示例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人于X年X月X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至今未出具离职证明且未结算X月工资共计XX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公司应立即履行上述义务。特此申请,望予办理。”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公司拒不配合的应对措施、仲裁流程等),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