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尚未得出结论期间的这段时间工资如何计发”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停工留薪期的基本定义和原则。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不含加班工资),以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接下来,针对您提到的特殊情况——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尚未得出结论期间,工资的计发应遵循以下原则: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则:在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尚未得出结论之前,职工仍应视为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因此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等待结论期间的工资支付:由于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在此期间,单位应继续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支付工资,直至申请得到确认或停工留薪期满。
后续处理:
维权途径:如果单位在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尚未得出结论期间不依法发放工资,职工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必要时,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尚未得出结论期间的工资,应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由单位按月支付。同时,职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以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