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病故慰问行政可以开支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劳动纠纷

职工病故慰问费用是否可以从行政开支中列支,需结合单位性质、资金来源及内部规章制度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 企业单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制度,企业行政开支范围通常包括管理费用、福利费等。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将职工病故慰问纳入福利费支出范围,且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从行政开支中列支:

    • 慰问费用属于合理、必要的支出;
    • 未超出单位福利费预算或相关财务规定限额;
    • 符合税务部门对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要求(如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税前扣除)。
      例外情形: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已约定病故慰问标准,则需优先按合同约定执行,避免因支出性质争议引发劳动纠纷。
  2.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支出需严格遵循《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职工病故慰问费用是否可从行政开支列支,需满足以下条件:

    • 支出项目符合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范围;
    • 属于单位“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等预算科目中的合理支出(如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 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地方财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
      实务建议:行政事业单位若需列支此类费用,建议提前与财政部门沟通,明确支出科目及审批流程,避免因预算执行问题被审计追责。
  3. 特殊情形:工会经费列支
    无论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若单位设立工会组织,职工病故慰问费用可优先通过工会经费列支。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等支出,但需符合以下要求:

    • 慰问对象为工会会员;
    • 支出标准符合当地工会规定(如部分地区规定慰问金不超过一定金额);
    • 留存完整凭证(如慰问审批表、支付记录等)以备审计。

风险提示:若单位未经内部决策程序或违反财务制度擅自列支慰问费用,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 财政部门责令整改、追回资金;
  • 审计部门认定为违规支出,影响单位信用评级;
  • 税务部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单位)。

建议行动:单位可结合自身性质、资金来源及内部制度,制定明确的职工病故慰问管理办法,明确支出标准、审批流程及资金来源,并定期接受财务、审计监督。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提供单位性质、资金来源等信息,我将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