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亡用工单位有责任吗-张时阳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人员工亡时,用工单位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不直接担责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法律雇主,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若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死亡并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责任通常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其自行支付上述费用。在此情形下,用工单位一般无需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1. 用工单位存在过错时需担责

若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的死亡存在过错,例如:

  • 提供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如建筑工地未设置安全网导致工人坠亡;
  • 强令劳务派遣工违章冒险作业,如要求员工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危险区域作业;
  • 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如未发放防护用具导致员工患职业病死亡。

根据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用工单位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 双方有特别约定时按约定担责

若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如员工伤亡)用工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则当约定情形发生时,用工单位应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但此类约定不得对抗劳动者或其家属的法定权利主张,即劳动者或家属仍有权向任一方或双方主张权利,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依据协议向用工单位追偿。

  1. 部分地区规定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某些地区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若劳务派遣工是因工死亡,用工单位可能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使用工单位无直接过错,也可能需共同承担责任,以进一步保障劳动者权益。例如,若员工在执行用工单位工作任务时因工作原因死亡,用工单位可能需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赔偿。

法律建议:

  • 对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降低工伤赔偿风险;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工伤、伤亡等情形的责任分担,但需确保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对用工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避免因过错导致赔偿责任;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审慎约定责任分担条款,并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转移风险。
  • 对劳动者或家属:若发生劳务派遣人员工亡事件,应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向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或双方主张权利,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示例说明:

假设某建筑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雇佣了一名工人,该工人在工地作业时因安全设施不完善坠亡。若劳务派遣单位已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待遇;但若建筑公司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存在过错,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建筑公司需承担此类伤亡责任,则建筑公司需按约定赔偿;若协议无约定但当地规定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则建筑公司可能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赔偿。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