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数里实习生 返聘人员须计入吗-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6-02-01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人数中实习生和返聘人员是否计入,需分情况讨论:

  1. 实习生
    实习生通常不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构成实习关系或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相关规范,劳务派遣人数统计一般仅针对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通常不计入。但需注意:

    • 若实习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实习),则应计入;
    • 若实习生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则与劳务派遣无关,更无需计入。
  2. 返聘人员
    返聘人员指已达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人员。其法律关系需分情况判断: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构成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因此不计入劳务派遣人数;
    •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返聘人员: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应计入劳务派遣人数;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则与劳务派遣无关。

关键依据:

  • 劳务派遣人数统计的核心是“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 实习生和返聘人员是否计入,取决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非单纯以“身份”判断。

建议:
若企业需统计劳务派遣人数以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要求,应严格审查实习生和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合同关系,避免因统计错误导致合规风险。如有具体案例或合同文本,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