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工作满4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您有权获得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续订而劳动者拒绝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您工作满4年,故应获4个月工资补偿。
补偿基数计算
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计算(但您工作4年未达需封顶的年限标准,通常无需考虑此限制)。
特殊情形说明
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若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合同,您还可主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法律未强制要求期满终止需提前通知,此点存在地区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