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4天另外请假需要扣工资吗-邢牧嵩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劳动纠纷

结论:月休4天的情况下,另外请假是否扣工资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1. 法定休假与请假性质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即月休4天符合最低标准)。若劳动者在月休4天外,因个人原因请假(如事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规章制度扣减相应工资;但若因法定事由请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则需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或津贴,不得随意扣减。

  2.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月休4天外请假需扣工资”,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可按约定执行;但若规章制度未明确或与法律冲突(如要求员工无偿加班补假),则劳动者有权拒绝扣减工资。

  3. 工资计算方式
    若需扣减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并扣减请假天数对应的工资。例如,月工资5000元,请假1天,则扣减5000÷21.75≈229.89元。禁止按“月休4天外请假即扣全月奖金”等不合理方式计算。

  4. 特殊情形

  • 综合计算工时制:若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季度、年度结算工作时间),且劳动者总工时未超法定标准,则请假可能不扣工资,但需以实际工时结算。
  • 未休年假补偿:若劳动者未休完法定年假而请假,用人单位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不得扣减。

建议:

  • 劳动者可先查看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请假与工资的约定;
  • 若用人单位扣减工资不合理,可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应完善请假制度,明确扣减工资的条件与标准,避免纠纷。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