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和固定劳动合同在一起日期怎么写-黄永源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劳动纠纷

试用期合同和固定劳动合同的日期可以合并书写在一份劳动合同中,合同起始日期统一为劳动者实际入职日,试用期期限明确标注在合同条款内,且需符合法定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1. 合同日期的核心逻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

  • 合同起始日期:应统一填写劳动者实际入职日(如2023年10月1日),无需单独为试用期设置起始日。
  • 试用期期限:需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如“试用期3个月,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且期限需符合法定标准(合同期限3个月-1年≤1个月;1年-3年≤2个月;3年以上≤6个月)。

2. 合同条款的书写示例

以下为合并书写日期的合同条款参考模板: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其中试用期3个月,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需规避的风险点

  • 日期矛盾: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如《试用期协议》),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需确保两份合同日期衔接无重叠或空白。例如:
    • ❌ 错误:试用期合同(2023.10.1-2023.12.31)+ 固定合同(2024.1.1-2026.12.31)→ 试用期与固定合同分离,可能被认定为两次合同,违反“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 ✅ 正确:直接在固定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如上述模板),避免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
  • 超期试用:若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如“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限未明确”),则试用期不成立,6个月均视为正式合同期,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按转正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的风险。

4. 特殊情况处理

  • 续签合同:若劳动者在原合同试用期满后续签,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合同日期直接衔接上一合同终止日。
  • 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日期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即可。

总结:建议将试用期与固定合同期限合并书写,明确起始日与试用期时长,避免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或日期矛盾。若对条款设计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提供合同草案,我会协助审核具体条款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