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不能仅因与清洁工签订的是承揽协议就完全免除工伤责任,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承揽协议与劳动关系的区分
承揽协议的特点:承揽协议通常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通常独立承担工作过程中的风险,包括工伤风险。
劳动关系的认定:然而,如果清洁工实际上接受公司的管理、指挥和监督,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劳动,且劳动内容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双方之间可能构成劳动关系,而非承揽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并在劳动者发生工伤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工伤责任的承担
构成劳动关系时的工伤责任:如果清洁工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且清洁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那么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包括支付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构成承揽关系时的工伤责任:如果双方之间确实构成承揽关系,且清洁工在完成承揽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那么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对清洁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等,导致清洁工发生工伤,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实际案例: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类似案例。一些公司为了规避劳动法律风险,与劳动者签订承揽协议,但实际上劳动者仍然接受公司的管理、指挥和监督,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劳动。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认定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并判决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
最后,工伤责任的承担并非仅由协议类型决定,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双方之间的关系性质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因此,公司不能仅因与清洁工签订的是承揽协议就完全免除工伤责任。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