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有哪些-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均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这类无效条款的具体情形及法律后果:

一、具体无效情形

  1. 免除法定责任

    • 定义:用人单位通过格式条款,试图规避或减轻其根据劳动法应承担的责任。
    • 例子:
      • 约定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如“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将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这违反了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保的规定。
  2. 排除劳动者权利

    • 定义:用人单位通过格式条款,限制或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例子:
      • 规定劳动者无权参加工会,如“劳动者不得加入任何工会组织”。
      • 规定劳动者无权提出劳动争议,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任何决定不得提出异议或申诉”。
      • 劳动合同中规定“若劳动者离职,未发放的工资一概不予支付”,这排除了劳动者按照工作实际情况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法律后果与处理

  1. 劳动合同效力:当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有效部分。
  2. 重新协商:对于无效部分,双方应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合意。若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无效条款的存在遭受了损害,例如用人单位以无效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不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

在竞业限制条款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因履行竞业限制条款发生争议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期间不计入竞业限制期限,这也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无效。例如,在马筱楠诉北京搜狐新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中,法院就认定了搜狐新动力公司在《不竞争协议》中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类似约定无效。

四、法律建议

  1.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对于不理解或认为不合理的条款,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疑问或要求修改。若因无效条款遭受损害,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
  2. 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否则,将面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并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均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对于劳动合同中的无效条款,要及时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制定无效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