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跟店里提前一个月打辞职,店里让提前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从保护员工权益出发,赋予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员工提出离职后,公司必须等待满30天才能让员工离职。
实际上,这“提前30天”的规定,更多是给公司的一个缓冲期,以便公司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人员接替离职员工的工作,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在收到辞职通知后,基于自身的经营需要或实际情况,提前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店里提出了辞职申请,但店里却要求您提前离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店里沟通:
查看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
了解法律权益:
准备离职手续:
保持冷静和理性:
综上所述,虽然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申请,但店里要求您提前离职并不一定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店里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