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商场工作离职7天后可以走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主动提出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在三十天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于劳动者主动离职的一般性规定,旨在保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人员接替和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那么根据同一法律条款,您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在三日后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如果您没有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是希望在提出离职后的7天内就走,这通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除非您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特别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您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您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是希望在提出离职后的7天内就走,这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我建议您在提出离职前,先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离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如果您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您在7天后离职,那么您需要确保这一约定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离职协议的一部分,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总之,离职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过程,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