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劳动局(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权,且维权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未签合同的角度
- 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部分时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这一主张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从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计算一年内提出。你在该单位工作了九年,可能部分时段已过时效,但近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差额主张仍有机会得到支持(具体要看当地司法实践和时效起算点的认定)。
-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你和单位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单位不能随意解除。
从未买社保的角度
- 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 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照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你在单位工作了九年,可以主张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生病被辞退的角度
- 若属于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金:如果单位在你生病期间无正当理由将你辞退,这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在单位工作了九年,经济补偿是九个月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十八个月工资。
- 医疗期内的特殊保护: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度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如果你尚在医疗期内,单位辞退你的行为违法性更明显。
维权途径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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