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工作四年七个月被辞退应获得几个月工资赔偿的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详细分析如下:
一、合法辞退且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您工作四年七个月,在合法辞退且无过错的情况下,应获得4个月工资(四年)加上0.5个月工资(七个月中的六个月以上部分)的经济补偿,共计4.5个月工资。
二、合法辞退但存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且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因此,在合法辞退且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您可能获得的经济补偿为5.5个月工资(4个月经济补偿+1个月代通知金)。
三、违法辞退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为违法辞退,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您工作四年七个月的情况,经济补偿为4.5个月工资,因此赔偿金为9个月工资(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乘以2)。
四、月工资的计算及特殊情况
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