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您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身体生病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公司要求转岗,您可以从以下角度处理:
医疗期与劳动合同履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您享有法定医疗期(根据工龄和社保缴纳年限确定,一般为3-24个月)。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单方面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若您处于医疗期内,可明确拒绝公司转岗要求,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保留就医记录、病假证明等材料作为证据。
转岗的合法性审查
若医疗期已满,公司需证明您“不能从事原工作”,且已安排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调整至其他合理岗位。此时转岗需满足:
无法胜任的法定后果
若医疗期满后,您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公司提供的合理岗位,公司需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若公司未支付补偿或违法解除,您可主张2N赔偿金。
建议行动步骤
温馨提示:劳动争议处理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行动。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证据或方案,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