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在岗与吃空饷怎么处理-冯忠山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长期不在岗与吃空饷怎么处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严格界定“吃空饷”情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吃空饷”的具体情形,这主要包括:

  1. 挂名未到岗: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但并未实际到岗上班,却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2. 逾期不归或旷工: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应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3. 终止关系仍领取: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4. 死亡或失踪仍领取: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5. 受处分仍按原标准领取: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
  6. 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其他任何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

二、处理措施

针对长期不在岗与吃空饷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 加强人员日常管理:

    • 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管理规定,确保人员选拔、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建立定期内部公示制度。
    • 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
  2. 严格工资发放管理: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
    • 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所在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
    • 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3. 严格离岗人员管理:

    •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确需借调的,须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 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等,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
  4. 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 各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接,建立互联管理平台。
    • 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
    • 对“吃空饷”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问题“零容忍”,严肃处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
    • 对占编“吃空饷”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核减相应编制和预算,并收回空余编制。

三、预防与宣传

  • 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 宣传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定期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综上所述,处理长期不在岗与吃空饷问题需要综合运用人员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离岗人员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多种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运行。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