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安置待业青年安置表是否可以算工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待业青年所参加的企事业单位的性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龄的计算通常与职工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紧密相关,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政策规定。对于待业青年来说,如果他们参加了以安置待业青年为主要目的而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并且这些单位是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那么他们在这些单位的工作时间是有可能被计算为连续工龄的。
具体来说,根据福建省及厦门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待业青年参加劳动服务公司(队)、街道居委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包括自愿组织、自筹资金的民办集体),并且按规定手续进入全民所有制(包括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后,其工龄可以从最后一次参加街、居举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起连续计算。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1979年5月以后参加上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人员才能享受这一待遇。对于1979年5月以前参加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只能从1979年5月起计算。
此外,为了证明工龄,被招收到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待业青年需要随带规定出具证明部门的“工龄证明书”,以及经核准的“厦门市城镇需要就业劳动力登记卡”和证明计算工龄的原工资表。这些证明材料是工龄认定的重要依据。
同时,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工龄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和政策规定。如果您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工龄的认定可能会更加复杂和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人事部门,以获取更加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综上所述,安置待业青年安置表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工龄的计算,而是需要结合待业青年所参加的企事业单位的性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且能够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那么您在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作时间是有可能被计算为连续工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