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包含年终奖吗-唐介林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年终奖,主要取决于具体地区的司法实践,多数地区倾向于不计入,但部分地区如江苏则可能按比例分摊计入。

详细分析:

  1. 一般原则与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工资”通常指劳动者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种,理论上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具有工资性质。然而,在计算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时,因其特殊性和发放规则的不同,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
  2. 不计入年终奖的情况(以广东为代表):

    • 广东高院认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不包括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年终奖、季度奖等。这些奖励因支付周期较长,不具有月工资的常规性、稳定性特点,因此不计入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范围。例如,若劳动者在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发放了年终奖,但该年终奖是基于上一年度的业绩或表现,且发放周期超过一个月,那么该年终奖通常不会被计入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
  3. 按比例分摊计入的情况(以江苏为代表):

    • 江苏高院则认为,如果劳动者当月工资中包含年终奖等周期性奖励,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即按比例分摊计入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例如,若劳动者在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了年终奖的一部分(如按月预发年终奖),那么该部分年终奖应按比例分摊计入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
  4. 实际操作与建议:

    •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和专业指导。特别是在涉及年终奖等复杂问题时,更应谨慎处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劳动者在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时,应了解并参考当地的司法裁判观点,同时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工资数额、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劳动合同到期前的合同文本等。

举例说明:

  • 假设某劳动者在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其月工资由基本工资5000元、岗位津贴1000元、月度绩效奖金500元组成,且年底发放了年终奖2万元。若该地区司法实践倾向于不计入年终奖,则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6500元(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绩效奖金);若该地区司法实践倾向于按比例分摊计入年终奖,且假设年终奖按月平均发放(即每月约1666.67元),则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可能为8166.67元(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绩效奖金+分摊后的年终奖)。

总结与建议:

  • 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年终奖,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具体地区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因此,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