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不想走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者仍可依法主张工伤赔偿,具体途径如下:
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劳动者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若公司未在30日内提交申请,劳动者自行申请的时效不受影响。
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如无书面合同)
若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如未签合同、未缴社保),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生效后,再凭裁决书申请工伤认定。此步骤是后续维权的基础,务必保留工资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
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
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所有工伤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均由公司全额承担。若公司拒付,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通过诉讼强制执行(若公司拒不履行)
若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仍拒不支付赔偿,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封、扣押公司财产或冻结账户,确保赔偿到位。
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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