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合同中约定病假工资为当地基本工资,这一做法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但只要该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的。
详细分析
有约定的情况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且该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病假工资的基本工资应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例如,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1600元(即最低工资标准的80%),则这一约定是合法的。
集体合同约定: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但集体合同(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有合理合法的约定,且该约定同样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那么应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无约定的情况
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并签订相应的工资集体协议。这一协议同样需要遵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原则。
默认标准: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病假工资的基本工资,但该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为5000元,按70%计算为35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4000元,则应以4000元作为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
建议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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