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自已请的工人72岁 在施工中高处跌落受重伤后一年多死亡 如何赔偿-任印好律师|法行宝
2025-12-14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此情况赔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主要看工人与您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不同关系下赔偿主体和方式不同。

  1. 若工人与您构成雇佣关系

    • 赔偿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您作为雇主,一般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赔偿项目及标准: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如果工人经鉴定构成残疾,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不过此案例中工人已死亡,若之前有残疾评定且已获赔部分残疾赔偿金,死亡后不再重复计算该部分对应剩余年限赔偿,但死亡相关赔偿会涉及。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过错分担:如果工人自身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安全规范施工等,您作为雇主可以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工人自身过错较大,您可能只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 若工人与您构成承揽关系

    • 赔偿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您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您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方面存在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 选任过错情形:比如您明知工人没有相应的高处作业资质,仍然选任其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导致工人受伤死亡,那么您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和标准同上述雇佣关系中部分项目类似,但赔偿比例会根据您的过错程度确定。例如您选任过错较轻,可能只需承担 10% - 30%的赔偿责任;若过错较重,可能承担 30% - 50%甚至更高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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