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单位职工个人是否可以要求追缴社保以及是否合法”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单位职工个人要求追缴社保的合法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其中,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若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或未足额缴纳,职工个人是有权要求追缴的,这一要求是合法的。
二、追缴社保的具体情形与流程
单位未缴纳社保:
- 若单位在职工在职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 若没有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到社保部门办理补缴手续。
单位少缴社保:
- 若单位虽然为职工缴纳了社保,但缴纳的基数或比例低于法定标准,职工同样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追缴流程:
- 收集证据:职工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合同、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
-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包括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等。
- 等待审核:社保部门会审核职工的申请,核实相关证据,确定是否同意追缴。
- 补缴费用:如果社保部门同意追缴,职工和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包括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职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三、特殊情况说明
关于单位已全额缴纳但未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部分:
- 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如财务操作失误、自愿承担等)为职工全额缴纳了社保费用,但未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此时,若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由单位全额承担社保费用,单位在劳动关系解除时要求职工返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关于追缴期限:
- 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收范畴,一般不受时效限制。但具体追缴期限可能因地区而异,职工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办理手续。
四、建议
- 若您发现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或未足额缴纳,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追缴。
-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综上所述,单位职工个人要求追缴社保是合法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