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否能让现在老板补保险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原厂与现厂在法律上的关系以及相关证据情况。以下为具体分析:
若原厂与现厂为独立主体,现厂无直接补缴义务
若原厂与现厂在法律上为独立主体(如原厂注销后新设现厂,或原厂股权转让但主体存续),现老板通常无需为原厂未缴纳的社保承担补缴责任。此时,您可向原厂主张权利:
- 若原厂仍存续,可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如社保局)投诉,要求原厂补缴社保;
- 若原厂已注销,可尝试向原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张权利(需证明其存在未清算财产或恶意注销等情形)。
若现厂承继原厂权利义务,可要求现厂补缴
若原厂与现厂存在法律上的承继关系(如原厂通过资产整体转让、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业务及员工转移至现厂,且未依法处理社保问题),现厂可能需承继原厂的社保缴纳义务。此时:
- 需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转移(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交接单等);
- 可向现厂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若协商无果,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证据与程序建议
- 证据收集:保留与原厂、现厂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及原厂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如社保查询记录、原厂承诺补缴的书面材料等);
- 投诉与仲裁: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投诉(通常为社保局或税务局),要求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若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或赔偿问题,可申请劳动仲裁;
- 时效问题:注意社保补缴的时效限制(部分地区规定2年内可追缴,但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的除外),建议尽快主张权利。
温馨提示:社保问题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行政投诉解决;若争议复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及证据准备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