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一年多了务工费还没拿到,小老板跟公司达成协议结束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务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责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无论小老板与公司之间的协议如何,您作为工伤职工,都有权获得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 如果小老板(可能是实际用工者或承包人)未支付,而公司作为发包方或相关责任方,若存在违法发包、分包等情形,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小老板与公司达成协议结束的影响:
- 小老板与公司之间的协议,如果未经您同意或未涉及您的权益,对您不产生直接的法律约束力。您仍有权向小老板或公司(根据责任情况)主张您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 如果协议中涉及了对您权益的处置,但未经您同意或未合理补偿您,该协议部分内容可能因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而无效或可撤销。
建议采取的行动:
- 收集证据:首先,收集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包括工伤认定书、医疗证明、停工留薪期证明、工资单等,以证明您的工伤事实、停工留薪期及应得工资。
- 协商解决:尝试与小老板和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您的诉求,即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您的说服力。
- 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小老板和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 提起诉讼: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小老板和公司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且经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程序后,仍被认定需要支付,那么他们将面临支付工资、可能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可能的法律制裁(如罚款、列入失信名单等)。
总结来说,您作为工伤职工,有权获得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小老板与公司之间的协议不能侵犯您的这一权益。如果务工费未得到支付,您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