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未满14岁送别人东西,别人转手卖了,监护人想追回,被送东西的人可以选择不还吗”,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纯获利益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之外,都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在这个案例中,未满14岁的孩子赠送物品的行为,很可能超出了其年龄、智力所能适应的范围,且未经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或追认。
接下来,我们分析赠送行为的法律效力。由于该赠送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且可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因此该赠送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意味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被赠送的物品的所有权并未真正转移给接收人。
再来看接收人转手卖掉物品的情况。由于赠送行为本身无效,接收人并未合法取得物品的所有权,因此其转手卖掉物品的行为也缺乏法律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接收人返还物品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后,关于被送东西的人是否可以选择不还的问题。由于赠送行为无效,且接收人并未合法取得物品的所有权,因此被送东西的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选择不还。如果接收人拒绝返还,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未满14岁的孩子赠送物品的行为,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是无效的。接收人转手卖掉物品的行为也缺乏法律依据,监护人有权要求接收人返还物品或者赔偿损失。因此,被送东西的人不能选择不还。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