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伤认定是由家属去还是公司去的问题,这实际上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申请主体的不同。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具体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这个申请时限还可以适当延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都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
所以,总结来说,工伤认定既可以由公司(即用人单位)去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去申请,具体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及时履行了申报义务以及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及时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家属就不需要再重复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那么家属或者工会组织就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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