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加班费支持两年 医疗期除掉 应该是员工生病前两年加班费吗-李文宇律师|法行宝
2025-11-28 劳动纠纷

结论:劳动仲裁中加班费支持两年,医疗期除掉后,并非一定是员工生病前两年的加班费,而是指从员工主张加班费之日起往前推算的两年内的加班费,但医疗期内的加班费因员工未实际工作而不予支持。

详细分析:

  1. 加班费支持两年的规定: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加班费争议中,通常理解为从员工主张加班费之日起往前推算的两年内的加班费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具体时效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情有所不同,且需注意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以及终止后的时效问题。不过,在普遍实践和多数司法解释中,对于持续存在的劳动关系中的加班费争议,往往倾向于保护员工在主张前两年内的加班费权益。
  2. 医疗期与加班费的关系:

    •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医疗期内,员工未实际工作,因此不存在加班的情况,也就不会产生加班费。所以,当提到“医疗期除掉”时,意味着在计算加班费时,医疗期内的时段是不被计入加班费计算范围的。
  3. 员工生病前两年加班费的误解澄清:

    • 用户提到的“医疗期除掉,应该是员工生病前两年加班费”可能存在误解。实际上,医疗期的去除并不意味着只计算员工生病前两年的加班费。而是指,在计算加班费时,不考虑医疗期内的时段,而计算的是从员工主张加班费之日起往前推算的、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如适用)的两年内的加班费。如果员工生病发生在这两年内,且生病期间属于医疗期,则该医疗期内的加班费不予计算。

法律建议:

  •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加班费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主张,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单等)。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申请仲裁时,员工应明确自己的主张和依据,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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