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女教师具备高级职称但没有聘用是否能延迟到60岁再退休”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的精神,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在年满55周岁时,是有资格提出申请延迟至60周岁退休的。这一政策旨在充分发挥女性高级职称专业人才的技术优势,促进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管理效能的提升。
然而,要成功申请延迟退休,您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程序:
一、申请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三、关于聘用问题:
您提到自己具备高级职称但没有被聘用。根据皖人社[2018]28号《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5年未聘,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情况,如果相应岗位无空缺,是可以先聘用再逐步消化的。但这一政策主要关注的是聘用问题,并不直接决定您是否能延迟退休。延迟退休的申请主要基于您的自愿、教学能力和服从安排等条件。
四、日常管理:
如果您成功申请了延迟退休,那么您需要继续承担与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的学科的一线教学工作,且工作量必须达到与职称职务相对应的教师平均工作量及以上。同时,您还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上下班考勤、绩效考核等。
综上所述,具备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在年满55周岁时,是有资格提出申请延迟至60周岁退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程序。关于聘用问题,虽然可能影响您的具体岗位安排,但并不直接决定您是否能延迟退休。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