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答应入职又反悔,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涉及法律上的赔偿问题,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要求赔偿及赔偿范围。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
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同样具有效力,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口头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中,由于口头承诺难以举证,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难以证明公司曾作出过入职承诺。
二、缔约过失责任
若公司口头答应入职后反悔,且该反悔行为导致劳动者遭受了实际损失(如为了入职而放弃了其他工作机会、进行了体检、准备了入职材料等产生的费用),劳动者可以主张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及举证
赔偿范围:
举证责任:
四、建议行动
与公司协商: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五、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口头答应入职又反悔,劳动者在能够证明公司存在缔约过失行为且自己遭受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赔偿范围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情况来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