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并非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满足特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这两次签订是连续的,中间没有间断。
- 劳动者无过错性情形:劳动者必须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性情形。同时,劳动者也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非过错但不适合继续工作的情形,如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 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基础上,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而劳动者同意的,且劳动者未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选择权:
- 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因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而不续签,此时需支付补偿)。
其他情况:
-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并非强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应用建议:
- 劳动者:在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确保自己没有上述的过错性情形,并在续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 用人单位:在面对劳动合同续签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决策合法合规。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不得拒绝或拖延。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拒绝与其签订,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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